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月份组织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食用植物油专项监督抽查,本次食用植物油专项抽检覆盖全市所有食用植物油持证生产加工企业的50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样品4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率为94%(具体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告。广大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20160930-市级食用油专项样品合格.xls
20160930-市级食用油专项样品不合格.xls
日期:2016-1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