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吉)食行罚〔2016〕012号 | 丁朋武(经济技术开发区柏圣美食店)未经许可经营自制饮品“现榨果汁(生榨)”案 | 丁朋武 | 2016年6月8日,省食品稽查总队根据举报信息,对丁朋武经营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柏圣美食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该店存在未经许可经营自制饮品“现榨果汁(生榨)”的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月11日 |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2日 | ||
2 | (吉)食行罚〔2016〕020号 | 吉林斯麦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的食品案 | 吉林斯麦尔食品有限公司 | 董志权 | 吉林斯麦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品肉花火腿肠"(生产日期:2016-08-22;规格:280g/支)、"香辣脆熏煮香肠”(生产日期:2016-08-23;规格:145g/袋)、“酒鬼王火腿肠”(生产日期:2016-08-20;规格:130g/支)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十三项,处以警告。 | 主动履行 |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6日 |
日期:2017-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