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测标准
USDA推荐使用AOAC第16版上规定的相关微生物检测方法,这一点同商检制定的相关SN标准相一致,但同GB标准相比存在一定的差异。同时USDA认可在科学杂志上发表,并经过多家实验验证过的方法。与我们只坚持使用一种标准方法相比,存在很大的灵活性。
二、科学化的抽样水平和合理的判定依据
总体上讲,对加工产品,病源微生物的接受水平为零,即不得检出病原性微生物。但对于加工原料肉、奶制品来讲就比较科学,USDA的基本做法是在全国范围内通过收集对某一种肉类制品中不同病原性微生物污染情况的调查,运用统计学技术提出该品种某种病原微生物的抽样检测方案和操作限量标准。对大肠菌群的监控,采用如下操作限量标准:
屠宰品种 | 可接受水平 | 最低限量(m) | 不可接受水平(M) |
牛 | 不得检出 | 检出但不超过100cfu/cm?/TD> | 超过100cfu/cm?/TD> |
鸡 | 小于或等于100cfu/ml | 高于100cfu/ml但不超过1000cfu/ml | 超过1000cfu/ml |
猪 | 小于或等于10cfu/cm?/TD> | 高于10cfu/cm?FONT FACE="宋体" LANG="ZH-CN">但不超过10000cfu/cm?/TD> | 超过10000cfu/cm?/TD> |
对沙门氏菌的操作限量标准
产品分类 | 沙门氏菌控制标准 (阳性百分比) | 样品检测数 | 最大阳性样品数量 |
菜牛/小母牛 | 1% | 82 | 1 |
母牛/公牛 | 2.7% | 58 | 2 |
绞碎牛肉 | 7.5% | 53 | 5 |
生 猪 | 8.7% | 55 | 6 |
肉 鸡 | 20.0% | 51 | 12 |
绞碎鸡肉 | 44.6% | 53 | 26 |
绞碎火鸡肉 | 49.9% | 53 | 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