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畜禽调运监管,有效预防与控制动物疫病传入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进入山东省的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和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省设置43条进入山东省、15条进入胶东半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对应设置58个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名单附后)。跨省通过道路运输动物的,必须经指定通道进入我省,并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材料,到指定通道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报验,接受监督检查和信息登记。经检查合格并取得指定通道签章后,方可进入;检查不合格的,依法进行处理。
二、道路运输动物未经指定通道进入我省的,由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本通告自2025年4月20日起施行。
2.进入胶东半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名单.pdf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