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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闽农综〔2025〕55号)

   2025-05-30 364
核心提示: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七条措施》(闽政办〔2017〕90号)和《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闽农绿〔2017〕20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并对2019、2022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进行复评。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林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资源生态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七条措施》(闽政办〔2017〕90号)和《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闽农绿〔2017〕20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并对2019、2022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进行复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我省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食用菌、粮油、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评选认定“2025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2025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2019、2022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主体可自愿申请参加复评。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及品牌应符合《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新申报和复评品牌主体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1套(格式见附件1-4),其中说明性文字要求准确、精炼,佐证材料要真实、有效,封面、承诺书及佐证材料均要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二)评定程序

根据全省各优势特色产业特点,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确定了2025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推荐名额(名额分配见附件5)。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林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推荐名额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对象开展申报,并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2025年7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审核意见和推荐汇总表(附件7)纸质件及电子文档对口报送至相关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分别组织专家初评,并于8月20日前将初评结果报送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定委员会。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定委员会根据初评情况,评选确定品牌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2025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名额见附件6)。

四、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联系人:肖伟;联系电话:0591-87878202;邮箱:fjnypp@126.com。

省林业局:

改革发展处;联系人:伍清亮;联系电话: 0591-88608099;邮箱:lytcyc@126.com。

省海洋与渔业局:

渔业与质量监督处;联系人:黄春芳;联系电话:18759902467;邮箱:fjfqs@163.com。

   附件:

1.2025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申报书

2.2025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申报书

3.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复评申报书

4.福建名牌农产品复评申报书

5.2025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推荐名额分配表

6.2025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名额分配表

7.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推荐名单汇总表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5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地区: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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