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航空港区教卫体局,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规定,省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继续有效131件(含应予修订1件),失效23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应予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5年4月17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航空港区教卫体局,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规定,省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继续有效131件(含应予修订1件),失效23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应予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