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食安委出台了《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上线了“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现就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注册“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企业账户
“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是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重要载体,也是畅通知情人举报违法线索的关键渠道。请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在系统注册账号,明确专人负责(一般由单位负责人或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担任),按规定及时在线接收、处理员工的内部报告。
注册流程分四步走:
第一步:登录“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企业端,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spjb.samr.gov.cn/#/enterpriseLogin,进入企业登录界面。
第二步:点击右下角“注册”按钮,进入企业账户注册界面。
第三步:根据提示填写完善相关注册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点击“确定注册”完成企业账号注册。
第四步:返回登录界面,使用注册账号登录,即可查看并处理相关报告事项。
二、建立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公示相关信息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并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全员公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信息,以及内部报告的具体方式和奖励制度等。
三、明确报告范围,排查四类隐患
全体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各岗位工人、临时聘用及被派遣人员)发现以下四类隐患,应当通过系统及时报告:
(一)人的违规。违反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岗位职责、操作规范等内部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如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人为篡改生产日期,以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二)物的风险。如设施设备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易交叉污染,未按要求维护检测设施设备,贮存运输工具不洁可能污染食品,或食品及原料过期、腐败变质、不符合安全标准等情况。
(三)环境隐患。如生产经营场所卫生不达标,未落实防鼠防蝇防虫措施,或温湿度等条件不能保证食品安全等问题。
(四)管理漏洞。如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未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未依法开展员工食品安全培训,伪造检测报告等情形。
四、及时兑现奖励,激发参与热情
请各生产经营单位可实施“物质激励+精神表彰”的双重奖励机制。建议遵循“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的原则,对报告一般隐患的及时奖励,对报告重大风险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奖励资金可从单位食品安全投入经费中列支,奖励情况应建立台账。
五、限期有序推进,确保全员知晓
根据食安委“意见”及合川区实施方案,2025年12月底前,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学校(幼儿园)食堂,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网络食品交易平台,食品贮存、运输、寄递、配送单位等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2026年12月底前,其他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口食品进口商及代理人等全面完成机制建立。
员工身处生产经营一线,是食品安全风险的“第一发现人”。建立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能够激活企业内部监督力量,推动形成“企业主抓、员工参与、风险共治”的食品安全管理新格局。
请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广泛告知,确保全员知晓、全员参与,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市场监管部门将把机制建立情况、报告处置效率、奖励兑现情况纳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和食品安全质量评价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查力度,强化督导落实。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建立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既是法定之责,更是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战略选择。让我们携手发动每一位员工成为食品安全的“吹哨人”与“守护者”,以零容忍的态度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共同谱写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