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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清远市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6-03-31 442
核心提示:为科学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清府办〔2019〕22号)要求,经汇总各单位报送的年度抽查计划,形成了《清远市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清远市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

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科学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清府办〔2019〕22号)要求,经汇总各单位报送的年度抽查计划,形成了《清远市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清远市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详见附件1和2),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严格执行抽查计划,规范检查行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涉企行政检查的规范要求,依托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科学组织实施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严格执行“亮码入企”规定,入企检查应当主动出示电子执法证及其行政检查二维码。检查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

二、实施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精准监管效能。应将经营主体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或国家层面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与双随机监管措施有机结合,根据抽查对象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或国家层面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合理设置不同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应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或国家层面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抽查事项占比达80%以上,实施差异化监管。

三、深化部门联合联动,减少企业干扰。坚持“能联尽联”原则,积极组织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最大限度减少检查频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深化落实双随机抽查“一查三用”机制,将开展双随机抽查作为调研经营主体困难、诉求和政策宣贯、精准普法的“小切口”,提升监管质效。

请各成员单位加强总结分析,于11月20日前将开展抽查情况通过粤政易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柯锡彪、谭小娟;电话:3864819。

附件:   1.清远市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清远市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清远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

2026年3月20日




 
地区: 广东 清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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