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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6-03-31 592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等要求,结合《清远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的抽查事项内容,制定了《清远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有关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等要求,结合《清远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的抽查事项内容,制定了《清远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年度计划。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涉企行政检查的规范要求,科学组织实施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未纳入计划的原则上不得开展检查,确需调整的要严格依法调整并公示,从源头上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

二、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动态调整检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实现对不同风险等级对象的精准监管。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市场监管部门在同一年度内对信用风险低的同一经营主体,原则上不得重复抽查。

三、注重提升监管质效。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积极推动“局内综合+对外联合”双随机监管。推进建立“无事不扰”与“亮码入企”相结合双随机检查制度,持续落实双随机抽查“一查三用”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有关科室于11月20日前将开展抽查情况通过粤政易报市局信用监管科。

附件: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0日

(联系人:柯锡彪、谭小娟,联系电话:0763-3864819)




 
地区: 广东 清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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