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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5号建议答复的函|关于持续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

   2026-09-08 426
核心提示: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综合自治区教育厅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丁红梅等 3 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综合自治区教育厅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您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压实监管责任、健全溯源体系、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等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精准指出了目前全区校园周边食品监管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充分体现了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度思考,与自治区正在部署推进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高度契合,为我们进一步抓实抓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宝贵参考和思路借鉴。

一、相关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筹划部署。自治区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全区食品安全工作重要内容,2023 年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监管的方案》。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为全区市场监管重点工作,每年联合自治区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许可或备案、登记,将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部纳入监督管理范围。教育部门监督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学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检查督促学校做好学生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公安部门协同市场监管部门抓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对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清理整治校园周边占道经营和以违章建筑经营的食品摊点,建立良好的校园周边经营秩序。

(三)完善制度机制。建立“ 清单化+ 网格化” 责任机制,将中小学校周边 200 米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纳入重点监管,实行“ 一校一档”信用风险动态管理。推行内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校园周边食品从业人员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查证属实的依据《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给予奖励。实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将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部纳入 D 级风险等级管理,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开展检查整治。结合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开展“校园餐”

集中整治、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校园食品安全交叉互检、联合驻点检查校园食品安全及春秋季开学、高中考校园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以上检查整治均延伸至校园周边食品领域。2025 年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校园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 7839 家次,整改问题隐患 8168 个,立案查办违法案件 120 件,罚没款 62.51 万元, 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线索 60 条,追责问责履行职责不到位 86 人次。

(五)强化教育引导。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各类食品安全活动对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其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拒绝经营来源不明、标识不清、超过保质期限、感观性状异常等食品及长期食用不利于学生身体健康的食品,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将食品安全与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活动紧密结合,每学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题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拒绝食用高油、高盐、高糖食品。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常态化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紧盯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关键环节、重点点位、薄弱领域,持续深化全方位排查整治工作。紧扣春秋季开学、中高考、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小作坊、食品销售店、餐饮服务单位及流动摊点专项检查。优化“ 清单化+ 网格化” 监管模式,动态更新校园周边 200 米重点监管清单,严格落实 D 级风险等级管理,加密检查频次、加大抽查比例。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对售卖过期变质食品、来源不明食品、“ 三无” 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公开公示,持续保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

(二)持续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城管等部门协同共治工作机制,细化各部门监管职责,打通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线索移送、联合督办工作壁垒,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监管格局。常态化开展部门会商研判、联合督查、问题共治等工作,定期梳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监管短板,精准研判风险隐患,统筹部署针对性整治工作。完善线索移送、联合办案和追责问责机制,对履职不力、监管缺位、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凝聚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

(三)持续加强教育引导。持续面向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诚信经营等专题培训,引导生产者生产合格食品和经营者自觉抵制售卖高油高盐高糖、过期变质、来源不明等不利于学生健康的食品,主动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持续深化校园食品安全教育,督促各学校将食品安全教育融入主题班会、课外实践、校园科普等日常教学活动,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健康饮食理念、风险防范常识宣传普及,引导学生养成科学健康的饮食习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引导家长、群众主动参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2026 年 8 月 26  日

(联系人:刘建荣  电话:0951-5672282)




 
地区: 宁夏
标签: 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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