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莞市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10日
东莞市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