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明确本文适用哪套规则
本文主要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普通预包装食品。
截至2026年8月15日:配料表标示主要执行GB 7718—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判断执行已于2025年2月8日实施的GB 2760—2024。
从2027年3月16日起:GB 7718—2025和《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准备在该日期以后生产使用的标签,应按新规则重新核对。
特殊膳食用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进口食品及具体产品标准另有规定时,还要同时执行相应要求。
这意味着,同一句包装文案,在当前标签和2027年新标签上的判断可能不同。审核前应先确定标签计划用于哪个生产时间段。
只有设计稿,不能完成配料表审核
开始审核前,至少要锁定以下资料:
当前生效的完整成品配方;
各配料的实际质量加入量及量产投料资料;
复合配料规格书、完整组成和适用标准;
食品添加剂名称、用途、使用量及GB 2760适用依据;
包装正背面完整设计稿,包括食品名称、卖点、图片和说明文字;
产品标准及可能适用的专项规定。
这些资料必须对应同一产品、同一口味、同一规格和同一版本。旧配方、新规格书和最新设计稿混在一起,最容易形成“每份资料单独看都没问题,合起来却互相矛盾”的结果。
一、配料排序:看实际投料,不看供应商文字顺序
1、查什么
查完整成品配方、各配料的质量加入量和量产投料版本。
2、怎么判断
现行GB 7718—2011规定,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这里有两个容易混淆的边界:
“不超过2%可以不按递减顺序”不等于“可以不标示”;
判断顺序使用的是制造或加工时的质量加入量,不能照抄供应商标签或凭名称重要程度排列。
如果把复合配料中的原始配料直接并入成品配料表,还应按这些原始配料在终产品中的总量重新排序,不能保留供应商配料表中的原顺序后直接拼接。
3、发现问题后怎么处理
先统一质量计算口径,形成一份排序底稿,再修改标签。不要只在设计稿上凭感觉调换两个名称的位置,因为配方变化可能同时影响复合配料、添加剂和定量标示。
二、复合配料:先判断要不要展开,再判断添加剂要不要写
1、查什么
查复合配料名称、完整组成、实际加入量、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以及其中食品添加剂的信息。
2、怎么判断
复合配料原则上应标示其名称,并在括号内按要求展开原始配料。按现行GB 7718—2011,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可以不展开原始配料:
该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该复合配料的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
“小于25%”必须按字面理解:加入量等于25%或大于25%,不能适用这一项不展开豁免。供应商执行企业标准,也不能代替这里要求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即使复合配料满足不展开条件,也不能到此停止。还要继续检查其中的食品添加剂:如果某种添加剂在终产品中仍发挥工艺作用,应按要求标示。
3、发现问题后怎么处理
缺少复合配料完整组成:先向供应商补资料,暂不作最终结论。
不满足不展开条件:标示复合配料名称,并按要求展开原始配料。
其中添加剂在终产品中发挥作用:即使原始配料可以不展开,也要继续处理添加剂标示。
产品标准或其他食品安全标准另有规定:同时执行相应要求。
三、食品添加剂:名称正确和使用合规是两项检查
1、查什么
查食品添加剂或复配食品添加剂的规格书、完整组成、实际用途、使用量,以及产品所属食品类别。
2、怎么判断
第一项检查是名称。食品添加剂应使用GB 2760或相关公告规定的通用名称,不能直接使用商品名、型号或供应商内部简称。
第二项检查是使用。即使标签上的名称写对了,仍要确认:
该添加剂是否允许用于本产品所属食品类别;
实际使用量是否符合规定;
采用功能类别名称时,类别是否与该添加剂在本产品中的实际功能一致。
如果使用的是复配食品添加剂,不能把一个商品名直接写入配料表后结束审核。应查清复配产品组成,并识别哪些成分在终产品中发挥功能作用,再按规定形式标示。
3、发现问题后怎么处理
先完成“商品资料名称—规范通用名称—实际功能—使用依据”的对应,再修改配料表。名称不规范与超范围、超量使用属于不同问题,不要用改文字代替使用合规核查。
四、食品添加剂带入:必须通过两道判断
“不是本厂直接添加的”不能直接推出“配料表不用写”。带入问题至少要通过两道门。
第一道门:这种带入在使用层面是否成立
按GB 2760—2024的带入原则,需要核对:
该食品配料中是否允许使用这种添加剂;
添加剂在配料中的使用量是否超过允许水平;
终产品中的添加剂含量是否没有超过由该配料带入的水平;
由配料带入终产品的水平是否明显低于直接添加通常所需水平。
对于为特定终产品生产的食品配料,还要结合GB 2760—2024第3.4.2条规定判断,并确认添加剂在终产品中的量符合要求以及信息得到正确传递。
第二道门:配料表中是否可以不标示
使用层面符合带入原则,不等于标签层面自动豁免。还要结合GB 7718继续判断:
添加剂来自哪一种复合配料;
该复合配料是否已有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复合配料加入量是否小于食品总量25%;
该添加剂在终产品中是否继续发挥工艺作用。
只要资料不足,或者无法确认终产品中的作用,就不应仅凭“由原料带入”“含量很少”或供应商一句声明作出不标示结论。
发现问题后怎么处理
建立一张带入核算表,至少记录来源配料、添加剂名称、原料中的使用依据和用量、复合配料加入量、终产品带入水平及终产品中的作用。资料不能闭合时,将该项列为待确认,而不是直接从配料表删除。
五、定量标示:配料表必须和名称、卖点、图片一起审
1、查什么
查完整包装稿、食品名称、包装正面突出文字、配料或成分图片、成品配方及相应含量数据。
2、现行标签怎么判断
按现行GB 7718—2011,如果标签或说明书特别强调添加了、含有某种有价值或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应标示其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如果特别强调某种配料或成分含量较低或无,也应标示相应的成品含量。
因此,包装正面突出“添加燕麦”“含真实果肉”等表达时,不能只确认配料表里是否出现燕麦或果肉,还要判断是否构成特别强调,并核对定量数据。图片本身不应被机械地一律判为触发条件,但必须与食品名称、突出文字和整体呈现一起判断。
截至2026年8月15日,食品名称只是提及某种配料、又没有形成特别强调时,按GB 7718—2011并不当然要求定量标示。
3、2027年3月16日以后的标签怎么判断
GB 7718—2025实施后,食品名称中提及的配料或成分原则上也要定量标示,但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相关公告中的食品名称,以及用于体现口味、风味等感官特征的名称等存在豁免情形。
企业如果正在设计计划于2027年3月16日以后生产使用的包装,不能只沿用现行判断,应按新标准重新核对食品名称、卖点和配料定量标示。
4、发现问题后怎么处理
先确认该表达是否构成强调或适用新标准下的名称规则,再选择补充添加量、成品含量等定量信息,或者调整包装表达。不能在没有数据依据时先把百分比写上标签。
五个位置分别需要什么证据
| 易错位置 | 不能只看什么 | 必须补看什么 | 最终形成什么结论 |
| 配料排序 | 标签文字顺序 | 完整配方、质量投料量 | 排序底稿与最终顺序 |
| 复合配料 | 供应商商品名 | 完整组成、加入量、标准层级 | 是否展开及怎样展开 |
| 食品添加剂 | 商品名或模板 | 通用名称、实际功能、使用范围和用量 | 规范名称与使用依据 |
| 添加剂带入 | “本厂未添加”声明 | 来源、带入量、复合配料比例、终产品作用 | 使用是否成立、标签是否可不标 |
| 定量标示 | 配料表局部 | 完整包装稿、突出表达、配方和含量数据 | 是否定量及标示依据 |
一份配料表审核完成后,应留下三项成果
审核完成不只是得到一版修改后的文字,还应留下:
锁定版本的配料表:明确适用产品、口味、规格和设计稿版本;
配料表核对底稿:记录每项配料的来源、加入量、复合组成、添加剂名称和判断依据;
修改与确认记录:说明改了什么、依据是什么、由谁确认、最终对应哪个印刷文件。
这样,配方、供应商资料或包装卖点发生变化时,企业可以快速识别需要重新核对的位置,而不是每次从头寻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