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工厂审核内容分享

   2025-05-19 食品供应链管理公众号820
核心提示:供应商工厂审核内容分享……(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1、合法性要求
 
  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其他相关法规要求的证件,生产经营的内容没超出合法的范围,且没有产品违规分包的行为,生产现场的工艺布局符合生产许可证发证要求。
 
  公司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产品、回收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
 
  添加剂的使用应遵循GB2760要求,不得超范围、超限量添加
 
  公司不存在掺杂掺假,未出现使用未经检疫或检测、感官异常材料生产食品,不得有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或批号等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
 
  工厂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未超过三次(含本数),官方抽查及监督情况无不合格情况或已及时完成整改,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工厂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执行人,无重大债权债务、重大诉讼、仲裁、股权纠纷等;
 
  公司应确保相关的食品经营活动、经营的食品产品,以及公司内外部与食品安全活动有关的员工, 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良好操作规范标准要求
 
  工厂周边无显著或潜在污染源。如存在,应定期评审为防止潜在污染物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工厂范围内不饲养猫狗、鸡鸭等畜禽动物。
 
  厂区绿化应与生产车间保持适当距离,植被应定期维护,以防止虫害的孳生。厂区内若有果蔬或菜园需与生产车间距离2米以上。废弃物品也存放在指定地点,远离生产车间.
 
  废弃物品存放在指定地点或有专门的废弃物储存间,垃圾堆放区整齐码放,有专门容器存放,远离生产车间。
 
  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厂房内设置的检验室应与生产区域分隔。生产过道或通道应保持通畅,不得堆放杂物或作为仓库使用。
 
  卫生间不得设置在食品加工或储存区域,卫生间门不得正对加工区域,卫生良好,配备洗手消毒设施,无明显异味。
 
  建筑内部结构应易于维护、清洁或消毒; 应采用适当的耐用材料建造。顶棚应易于清洁、消毒,防止冷凝水产生。
 
  墙壁、隔断和地面交界处应结构合理、易于清洁,能有效避免污垢积存。
 
  地面应平坦防滑、无裂缝、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
 
  厂区、车间、设施环境:配备相应的设备以确保排水及废水系统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
 
  废弃物管理:是否存在关于废弃物的储存和移除的合适规定。建立废物处理程序和设施,车间内废弃物定期清理,垃圾桶不得过满,垃圾桶带盖。
 
  生产过程使用的水、蒸汽和冰块的质量不会造成终产品的食品安全受影响,有保障措施以确保不存在危害产品安全的风险;和定期的内部监测标准与记录。
 
  生产制造用水应符合GB5749水质标准,有定期水质检测合格报告;非使用自来水的应设置净水或消毒设备。
 
  车间空气流向合理。进、排气口应装有防止虫害侵入的网罩等设施。通风排气设施应易于清洁、维修或更换,无明显的积尘或破损。
 
  根据食品生产的特点及生产需要,配备适宜的加热、冷却、冷冻等设施,和可设置控制室温的设施,冷藏库0-4℃,冷冻库-18℃以下,并有定期的监控记录(无冷藏冷冻要求的工厂不适用),温度控制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日常有温度监控记录。
 
  有温度要求的畜禽肉等的生产过程应控制加工区环境温度,并有监控措施和温度监控记录。
 
  照明设施满足生产需求,无损坏,有防护措施(如有灯罩)或使用防爆灯。
 
  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并放置在洁净的容器或货架上,生产区域及易污染物料的区域不使用木质栈板。食品储存区域无过期物料。
 
  不合格品有独立的储存区域,并明显标识,有不合格品处理记录。
 
  化学品有独立的储存区域,建立了出入库记录,储存现场放置有相应的MSDS,不同性质的化学品合理分区存放,不存在安全风险。远离食品加工和储存区域,不会造成交叉污染。
 
  有温湿度要求的物料储存区域应配备温湿度监控设施,并有日常监控记录。
 
  设备、工器具等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应使用光滑、无吸收性、易于清洁保养和消毒的材料制成;未见生锈或缺口等。
 
  生产过程中关键设备的监控仪器有第三方校准并有效,如电子秤、压力表、温度计等。
 
  是否具备书面的有效的清洁和消毒制度,包括相应的效果验证活动,以确保设施、工具及设备的洁净。有环境、设备设施、物料的清洁消毒记录。
 
  厂房内各项设施及环境应保持清洁,无发霉、结露、生锈和积尘积垢的现象。
 
  清洁器材、用具和化学品是否清楚地标示,远离产品、设备、包装区域存放且方便使用。
 
  食品加工人员如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或有明显皮肤损伤未愈合的,应当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建立了员工健康管理档案。
 
  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应佩戴手套进行操作。
 
  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入口处应设置更衣室;应在生产车间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水龙头开关应为非手动式。应在临近洗手设施的显著位置标示简明易懂的洗手方法。
 
  进入食品生产场所前应整理个人卫生不应配戴饰物等物品;正确佩戴发帽、口罩等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保持指甲干净,指甲不超过肉甲线2mm。
 
  工作服应适应不同作业区的要求并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不得携带或存放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
 
  生产加工过程中无打电话、饮食等与生产无关的个人行为。
 
  建立有效的有害生物控制管理制度;有虫害消杀记录或检查日志;聘请第三方虫害消杀服务机构的应有每次的服务记录。有定期的虫害趋势分析报告、虫控设施布局图及时更新。
 
  食品加工、储存区域,无虫害侵袭痕迹;厂房外围捕获的老鼠等大型虫害及时清理。
 
  厂区配备虫害控制设施有效,设施的布置合理。
 
  涉及到产品、原物料和设施的控制措施是否恰当?门窗、排水口有合理的设计,并应安装防止虫害的进入装置。
 
  负责进行监测程序的人员(含第三方公司虫害专家)是否具备资质,频率是否足够,以及发现是否被解决?如果委托外部单位进行虫鼠害控制,虫害公司应具有合法的资质,被审核方应收集虫害公司的资质及PCO的上岗证和健康证。
 
  书面的原辅料(含食品添加剂)、包材验收、抽样、检验和放行等标准,规格和程序并严格管理原料验收且留有记录。散装原物料的接收应经验证和批准接收后才能接入系统。
 
  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料、半成品等做好管理标识,标识中应包含品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不得涂改或影响追溯,做到先进先出。
 
  工厂建立有开封物料、半成品、散装物料等的二次保质期标准。
 
  能提供到货原辅料和包材符合规格书等的对应生产日期的检测报告等验收报告(型检测试报告有效期小于1年)或合格证明,并有完整的记录留档。
 
  建立有食品添加剂管控制度,食品添加剂规范管理,单独存放,有出入库记录;使用过程有使用记录。
 
  应建立生产工艺及过程标准作业程序,以指导过程生产,标准作业程序涵盖关键控制点参数,各工艺过程及其相应的标准操作流程和质量控制点,针对产品质量和加工过程的符合性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并保留巡查记录,出现异常情况有纠偏措施。
 
  对于再利用、再加工、返工的原料或产品要有生产使用记录并可追溯,确保有问题时的跟踪改善完成。
 
  应建立防止化学污染的管理制度,分析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制定适当的控制计划和控制程序。现场查看生产现场消毒液、洗涤剂、润滑油、杀虫剂、检验药剂等化学品是否有出入库领用记录。
 
  应建立易碎品控制程序和异物控制程序,有基于风险评估的频率检查和会造成异物的状况记录和详细检查清单,并确保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或屏蔽保护。
 
  工厂应设置相应的异物防护措施,如过滤网,金属探测仪等;除非风险评估证明这无法改善对最终产品金属污染的保护,否则应配备金属检测设备;金属检测仪应正常工作,保存测试记录。
 
  窗户玻璃应使用不易碎材料或有防暴措施,有日常点检记录。
 
  车间使用的剪刀、刀具等利器有管控措施,不使用易折断的刀具,不存在异物带入风险。
 
  车间严禁使用钢丝球等易脱落的工器具/卫生用具,其他非固定细小金属物件不得置于食品暴露的上方; 过筛用的筛网要求每班检查,发现破损立即停产更换; 不使用破损的木质工具。
 
  工厂在设备损坏后应确保产品的安全或合法性;在维护和后续的保洁操作期间不会受到损害。完成维护工作之后应执行卫生保洁要求。设备与机器应由经人员进行检验,确认污染危害已经清除,然后才能恢复设备与机器的运行
 
  车间使用的食品容器应状态良好,无破损。
 
  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设备。委托外部实验室承担检验工作的,要提供委托协议。
 
  检验人员有从事检验的工作能力,有相应的岗位培训合格证明,了解检验标准规程,能熟练操作。
 
  有检验所需的化学试剂,存放条件符合要求,未使用过期试剂。
 
  按照标准规程进行抽样和检验,保留成品、半成品和原辅料和包材的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在出具之前,检验数据由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人员复核、审批。
 
  工厂有书面的产品测试程序与完善的检验室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及第三方型式检验报告。
 
  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制定产品留样管理办法,按规定保留每个日常样品和检测记录至超过产品保质期。
 
  有文件化的计划以在生产的所有阶段控制过敏原和预防交叉污染;识别了所有潜在的交叉汚染原因,并制定了相应的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的操作程序以避免交叉污染。
 
  采用第三方物流运输的,应同物流运输公司签订有服务合同;卸货前和收货时应检查运输车辆卫生,及产品温度,以验证原物料的在运输过程中维持其质量和安全性,保留温度检查和卫生检查记录。含有过敏原的产品,应标识清晰并分开贮存和运输。
 
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及食品危害控制标准要求
 
  建立食品安全手册或文件化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范围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所覆盖的范围相适宜,包括文件化的程序或相关过程步骤的相互关系。
 
  企业应确保有管理者承诺,为开发、实施和遵守食品安全计划提供资源。定期实施了管理评审及内审;
 
  企业应建立清晰的组织架构,至少明确其活动对食品安全有影响的员工的职位说明、职责和汇报关系。
 
  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
 
  总体文件要求及记录保存的要求:企业应建立并实施相关程序以确保所有的文件得到维护并更新。企业应确保有记录来证明企业遵守食品安全体系(包括了所有相关的法规和顾客的食品安全要求)
 
  建立程序以便在任何影响食品安全的重大不符合发生时,确定和采取预防措施,执行持续改善工作及防止不符合项再次发生。
 
  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明确原辅料、包材、半成品和产品的不合格品定义,规定其存放区域并做好标识且隔离放置。
 
  根据客户投诉内容,定期完成有点到面的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报告,确保改善措施已定时完成,且有相关记录。
 
  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防护计划,应对其预防蓄意破坏产品/故意污染的能力进行评估,并且实施合适的预防控制措施。
 
  设施和设备维护:企业应实施一个由计划行维护、预防性维护和纠正性维护组成的体系,来确保工厂中的食品安全水平处于适当状态。
 
  工厂有书面的供应商(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包材和物流公司等)审核管理办法,最新认可供应商一览表。
 
  建立书面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原材料供应商的准入要求,确保原料由合格工厂采购,并保持相关记录。供应商的资质证件收集齐全且一致。
 
  企业应建立书面的产品召回程序及应急准备、可追溯系统,以便能确认产品批号及其与原料、初级和消费者单元包材批次、加工与分销记录的关系。
 
  每年能进行最少一次产品召回模拟演练和应急响应演练,有实际召回的情况或有紧急情况发生的事情,能提供相应的记录。
 
  召回的不合格产品制定处理销毁方案;处理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及文件规定。企业应确保可追溯系统至少每年测试一次并且在必要时更新。
 
  应建立食品生产相关岗位的培训制度,应根据食品生产不同岗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做好培训记录。
 
  当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更新时,应及时开展培训。
 
  关键工序岗位人员具有适当的教育、技能和经验;培训至少涉及:新员工培训,食品安全防护,过敏源培训,虫害控制,岗位技能等等。
 
  企业建立了HACCP危害控制计划:
 
  对食品加工生产的每个过程步骤都进行了危害分析;
 
  有相应的产品工艺流程图;
 
  每个关键控制点(CCP)都建立了关键限值,并有相应的监控和纠偏措施;
 
  建立HACCP计划验证程序,HACCP食品安全小组应至少每年一次地通过现场审核和自查验证流程图的准确性。
 
  每年至少一次以及在发生任何变化之前评审对产品安全可能有影响的 HACCP 计划和前提方案。
 
  评审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原材料或原材料供应商的变化
 
  b)成分/配方变化
 
  c)加工条件或设备变化
 
  d)包装、贮藏或配送条件变化
 
  e)消费用途变化
 
  f)新风险的出现(如已了解的成分掺假)
 
  g)对召回的跟进
 
  h)与成分、流程或产品相关的科学信息的新发展
 
  经评审识别的的有关变化应纳入HACCP计划和/或前提方案,全面编制成文且对验证进行记录,有HACCP计划验证确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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