豚之杰暗纹东方豚
2017年12月11日,豚之杰食品有限公司获得中国水产流通和加工协会审核通过,标志着我司的暗纹东方豚产品可以在市场供应流通了。
卫生部曾在1990年发布《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时隔26年,河鲀产业才终于能够“有条件开放”。2016年9月农业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只有提交申请并通过审核的养殖河鲀加工企业的河鲀加工产品才能在市面通。
以广州金洋水产有限公司鱼源基地为依托的我司,根据国家对河豚鱼养殖、加工的相关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工艺流程和生产标准,配置了先进的设施设备,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产品追溯系统,设立合理的工艺控制点和质量控制指标,制定了企业产品内控标准,为解决人们对“不食河豚,不知鱼味”的美好生活体验,同时解除了人们“拼死食河豚”安全顾虑,我们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关,确保生产出安全、优质、稳定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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