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一定的养殖规模:土塘养殖的水面积应达100亩以上;水泥池养殖水面积应达15亩%以上;场区内养殖池须有规范的编号。
二、水源充足,水质良好,养殖用水水质必须符合《渔业水质标准》(BG11607-89)。
三、周围无畜禽养殖场、医院、化工厂、垃圾场等污染源,具有与外界环境隔离的设施,内部环境卫生良好。
四、布局合理,符合卫生防疫要求,进排水分设。
五、具有独立分设的药物和饲料仓库,仓库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
六、养殖密度适当,并配备与养殖密度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增氧设施。
七、投喂的饲料必须来自经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饲料加工厂,并符合附件《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的要求。
八、遵守国家有关药物管理规定,不存放和使用国家、输入国或地区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的药物必须有标明有效成份,有用药记录,并严格遵守停药期。
九、有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书面的鳗鱼养殖管理制度(包括生产、卫生防疫、药物、饲料等)。
十、有经过培训合格并在检验检疫局备案的养殖技术员和质量监督员,养殖技术员和质量监督员须有不同的人担任,养殖技术员须凭出处方用药,药品由质量监督员发放。养殖技术员和质量监督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
(二)具备养殖、卫生防疫专业知识;
(三)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四)从事水产养殖工作两年以上;
(五)掌握和熟悉农业部公告2002年第235号、第278号和农业部《关于发布<出口鳗鱼养殖用药规定>、<出口鳗鱼养殖禁用兽药品种目录>的通知》等国家有关规定。
十一、建立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制度。
十二、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要求。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2024年修正版
为了进一步规范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履行宪法、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2025-05-28631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我省实际,印发了《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2025-05-22890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津市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备案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等有关规定,规范和完善我市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备案工作,解决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在备案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障贮存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管委制定了《天津市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2025-05-071059
天津冷藏冷冻食品新规 备案管理为食品安全“保鲜”
随着冷链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冷藏冷冻食品的贮存安全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为规范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行为,确保食品在贮存环节的安全可控,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4月28日印发了《天津市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并于7月1日正式施行。
2025-05-07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