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法规首页 频道列表

关于印发《跨省调运种禽产地检疫规程》及《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的通知(农医发[2010]33号)

2010-07-27 01:35826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

  为规范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我部制定了《跨省调运种禽产地检疫规程》、《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1.《跨省调运种禽产地检疫规程》
    2.《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办法》的通知 (黑农厅规〔2025〕6号)
为规范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防止水生动物疫病传播,维护水产苗种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5-05-27965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工作的通知 (辽农办农发〔2022〕309号)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是依法防范植物疫病传播扩散的重要手段,是植物检疫机构依法履行国家植物检疫任务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生物安全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工作,建立健全植物产地检疫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防控重大植物疫病扩散蔓延,保障农业植物生物安全和产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2022-07-13672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进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的通知》(农渔发〔2020〕7号)要求,自2020年开始,全面推进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现将《河北省全面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02-15680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强化生猪收购贩运管理的通知 (农办牧〔2020〕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为及时掌握生猪收购贩

2020-06-15590

解读《云南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办法(试行)》
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广大企业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云南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办法(试行)》(云农规〔2019〕4号,

2020-01-08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