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法规首页 频道列表

原创|食品保质期指南-各国关于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的规定

2020-09-17 09:005900
     食品保质期是决定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判断食品安全销售期限的一个最直观的依据,是消费者选购食品的一个重要衡量指标。2020年7月16日,央视315晚会曝光汉堡王过期面包更改保质期后售卖,使“食品保质期”再次成为舆论热点。那么国内外对于“食品保质期”到底是如何管理的?针对大家关注的这一重点问题,食品伙伴网编制了《食品保质期指南》,分为“食品保质期”释义 、“食品保质期”标示、临期食品和超期食品管理三篇,上期我们和大家分享了食品保质期的标示,本期我们和大家聊一聊各国关于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的规定。

    1中国大陆
 
    1.1 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包括: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第五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本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显着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
 
    2014年3月13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中规定:①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强化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管理。②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和处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③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积极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1.2 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规定
 
    (1)国家层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012年6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落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处置及经济赔偿责任。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并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消费提示制度,严禁更换包装和日期再行销售。
 
    2014年5月27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大众化餐饮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餐饮企业反对食品浪费的奖惩制度。鼓励企业对消费者在餐饮消费中注重节约、减少浪费的行为给予奖励。规范餐饮企业促销活动,鼓励企业在确保食品安全和市场经营秩序的前提下,打折销售临近保质期的食品。
 
    2017年1月6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其中第七条第三款中规定: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2)地方层面
 
    【北京】
 
    2014年9月19日,规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的食品促销活动,鼓励食品经营企业在确保食品安全和市场经营秩序的前提下,打折销售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并且应当保留促销商品销售资料。
 
    【上海】
 
    为严格监管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惩处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2011年5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全面强化企业管理,切实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行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制度。鼓励本市连锁超市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消费提示制度,将临近保质期食品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出售,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的提示和告知,并不得退回供应商。
 
    2016年8月16日,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开展过期食品和专柜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经营者要落实过期食品登记和染色、毁型等销毁义务,禁止将临近保质期食品和过期食品退回供应商;超市卖场经营者要明确店内专柜食品的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2017年1月24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发布的《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九条对临期食品的规定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集中存放、陈列、出售,并作出醒目提示。
 
    【广东】
 
    为加强对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的管理,2016年7月2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 ,督促进口商、经营企业公布临近保质期进口食品的相关信息的监督管理。
 
    此外,河南、浙江以及福建等省均要求实施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制度,浙江、福建等省要求大中型商场超市和有条件的其他食品销售经营者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专柜)”字样。黑龙江省鼓励食品经营者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或者专区,并在显着位置进行明示等,总之,各省市针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处理,发布了一系列法规,完善临近保质期食品的处理。
 
    2中国台湾
 
    台湾《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四章第十五条明确规定食品或食品添加剂逾有效日期,不得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输入、输出、作为赠品或公开陈列。
 
    3中国澳门
 
    根据澳门《食品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废弃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作为原料的食品,而对他人身体完整性造成危险”,属于“生产经营有害食品罪”,如构成犯罪,可被判处最高监禁五年或最高六百日罚金。


    4美国
 
    美国在联邦层面没有专门针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的规定,但美国联邦层面主要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联邦肉类检查法》、《禽类食品检验法》和《蛋类产品检验法》均针对销售掺假食品和引起消费者健康问题的食品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
 
    5欧盟
 
    欧盟(EU) No 1169/2011第8条中规定:食品经营者在其可控制交易范围内不得对食品的随附信息进行更改,所做更改可能会误导消费者、或降低消费者保护水平和最终消费者做出明智选择的可能性。食品经营者应对食品随附信息所作的更改负责。第24条规定:对于从微生物学角度来说容易腐败变质、因此有可能在较短时间后对人体健康构成直接危害的食品,其保质期应用“保存期”代替。按照条例(EC)No 178/2002 第 14 条第 2 款到第 5 款规定,保存期过后的食品应视为不安全的。


    6澳新
 
    澳新《食品标准法典》-1.2.5(出售食品日期标识的信息要求)中指出:禁止销售过期的食品。
 
    7加拿大
 
    《食品和药品法》第5(1)小节禁止对耐用性信息进行任何更改,导致标签上的信息虚假或误导。


    8韩国
 
    韩国《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附表17.餐饮业经营者等的遵守事项中规定现场销售生产、加工业从业者不得以生产、加工、销售为目的,运输、陈列、贮存或销售过期的产品、食品或其原材料,或者以此为原材料生产、加工的食品,陈列、贮存该产品、食品或其原材料时,应明确标示为废弃用或教育用。
 
    韩国《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附表23.行政处罚标准中对违反附表17的行为作出规定:违反一次停业15天,违反两次停业1个月,违反三次停业3个月。
 
    9日本
 
    根据《日本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禁止销售腐烂、变质的食品、禁止销售可能含有或附着有毒有害物质的产品、禁止销售可能或已经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食品,若违反上述规定,根据违反情况可能会被处罚金并同时判处有期徒刑。
 
    小结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看出各国或地区均制定了相应的法规禁止销售过期食品,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为使临近保质期食品避免浪费,又能保证消费者清楚的了解哪些食品是临近保质期食品,中国大陆法规要求“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并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消费提示制度,严禁更换包装和日期再行销售”;“鼓励企业对消费者在餐饮消费中注重节约、减少浪费的行为给予奖励。规范餐饮企业促销活动,鼓励企业在确保食品安全和市场经营秩序的前提下,打折销售临近保质期的食品”。

 系列原创:原创|食品保质期指南-各国关于保质期、保存期的标示

原创|食品保质期指南-关于保质期、保存期相关的定义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原创|从优思益事件看跨境电商管理
“优思益”事件绝非孤例,那么,通过跨境电商渠道销售的所谓“保健品”,其真实的法律身份和产品定位是什么?相关宣传是否可以不受约束地夸大?产品仅经历境外流转,是否就能想当然适用境外标准?食品伙伴网将围绕这三个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

2026-04-09308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市级特殊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
根据总局、省局2026年特殊食品监管工作安排,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规范特殊食品销售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全市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组织开展监督抽查,采取飞行检查方式进行,强化对重点经营单位的风险排查,巩固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成果,严查重处保健食品领域虚假宣传、坑老骗老、误导消费等违法行为。

2026-04-07504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广州市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7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和《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结合2026年我市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制定本计划。

2026-03-30650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大数据局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规定》的通知 (鲁市监食通规字〔2026〕2号)
为了落实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部门间协作机制,加强食用畜禽产品(以下简称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推动畜禽屠宰企业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追溯义务和落实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2026-03-27725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通知 (农办农〔2026〕8号)
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针对当前农药行业存在的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完善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全链条防控体系,我部决定开展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6-03-27275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必检项目》的通知 (闽粮仓规〔2026〕2号)
为严守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关口,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加工企业,根据《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政府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局进一步完善了粮食收购入库、销售出库和政府粮油储备质量安全检验必检项目,并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福建省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必检项目》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6-03-20319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兰州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34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取消食品销售电子一票通的提案
提出的《关于取消食品销售电子一票通的提案》收悉。根据我局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2026-03-17596

解读《甘肃省2026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6年3月,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6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这份文件为全年全省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工作制定了清晰的“任务书”和“路线图”,体现了从“被动防守”向“主动防控”、从“人海战术”向“智慧监管”的深刻转变。以下是对其核心内容的解读。

2026-03-17835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6-03-13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