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海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出制度,确保食用 农产品上市销售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 全法》《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若干意见》(琼府〔2011〕27号)、《海南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琼府 办〔2014〕68号)等规定,所有上市销售食用农产品必须持有市 县或乡镇产地检测(产地检疫)合格报告单及食用农产品承诺达 标合格证(简称“双证”);属于拼车的,每个拼车点所在地检测 站都应查验原产品“双证”持有情况,核查其检测报告信息是否 与实际农产品一致。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海南铁路有限公司、 美兰机场货运部、南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等涉及农产品出岛运输 的单位要履行各自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加大对农产品 出岛手续和“双证”的查验,未持有“双证”、证上信息与实际不 相符者,不得办理出岛过海及航空物流手续。出岛食用农产品应 接受码头农产品质量检查检测站查验与抽检,凡复检不合格的一 律由产地农业农村部门、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处置。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要加强省内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合格证的查验力度,督促市场开办者对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禁止入场销售,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进行抽样检验或者速测,检测合格方可进 入市场销售。
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 2月 15日
原创|从优思益事件看跨境电商管理
“优思益”事件绝非孤例,那么,通过跨境电商渠道销售的所谓“保健品”,其真实的法律身份和产品定位是什么?相关宣传是否可以不受约束地夸大?产品仅经历境外流转,是否就能想当然适用境外标准?食品伙伴网将围绕这三个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
2026-04-09337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市级特殊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
根据总局、省局2026年特殊食品监管工作安排,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规范特殊食品销售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全市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组织开展监督抽查,采取飞行检查方式进行,强化对重点经营单位的风险排查,巩固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成果,严查重处保健食品领域虚假宣传、坑老骗老、误导消费等违法行为。
2026-04-07507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广州市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7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和《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结合2026年我市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制定本计划。
2026-03-30653
解读《甘肃省2026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6年3月,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6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这份文件为全年全省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工作制定了清晰的“任务书”和“路线图”,体现了从“被动防守”向“主动防控”、从“人海战术”向“智慧监管”的深刻转变。以下是对其核心内容的解读。
2026-03-17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