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省餐饮业受到严重影响,部分餐饮单位、食品批发市场商户春节前采购的食品原料出现积压。为保障食品安全,指导食品经营者合法处理积压的食品原料,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经营者规范处理积压食品原料提示如下:
一、食品经营者在复工复业前,要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原料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并进行无害化处理,记录处置结果。确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及时无害化处理的,应当予以封存并在显著标记区域内独立保存。
二、疫情防控期间,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食品经营者可采取多种方式处理积压的食品原料,包括食品原料直接销售、制作半成品销售、新增或扩大餐饮外卖、网络销售等业务。销售冷藏冷冻食品的,要按照标签标识或温度等要求摆放售卖,确保食品持续处于保障质量安全的温度环境中。
三、餐饮服务提供者制作半成品销售的,应当在半成品包装或容器上标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食品名称、加工制作时间、保存条件、保存期限、加工制作要求等内容。
四、食品经营者严禁经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严禁经过改换包装、标签等方式后进行销售;严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以上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执法检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行政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市民通过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线索。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依照规定给予举报人举报奖励。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8日
原创|从优思益事件看跨境电商管理
“优思益”事件绝非孤例,那么,通过跨境电商渠道销售的所谓“保健品”,其真实的法律身份和产品定位是什么?相关宣传是否可以不受约束地夸大?产品仅经历境外流转,是否就能想当然适用境外标准?食品伙伴网将围绕这三个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
2026-04-09308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市级特殊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
根据总局、省局2026年特殊食品监管工作安排,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规范特殊食品销售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全市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组织开展监督抽查,采取飞行检查方式进行,强化对重点经营单位的风险排查,巩固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成果,严查重处保健食品领域虚假宣传、坑老骗老、误导消费等违法行为。
2026-04-07504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广州市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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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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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6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这份文件为全年全省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工作制定了清晰的“任务书”和“路线图”,体现了从“被动防守”向“主动防控”、从“人海战术”向“智慧监管”的深刻转变。以下是对其核心内容的解读。
2026-03-17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