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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操作规程》的通知 (浙市监直〔2025〕1号)

2025-04-22 09:433720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3月8日印发的《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操作规程〉的通知》(浙市监直〔2021〕1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8日

   附件: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操作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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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渝市监发〔2025〕45号)
为做好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2025-05-23807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外资企业登记便利化措施》的通知 (琼市监规〔2025〕2号)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外资企业登记便利化措施》已经省局2025年第6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并于2025年6月9日起实施。

2025-05-09802

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关于恢复5家巴西大豆输华企业注册登记的通知 (动植检函〔2025〕20号)
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关于恢复5家巴西大豆输华企业注册登记的通知。

2025-05-09879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营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规〔2025〕2号)
为了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经营主体登记便利度,促进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维护良好的竞争秩序和社会治理环境,最大程度尊重经营主体登记注册自主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制定本办法。

2025-05-06560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市场监管领域“容缺+承诺+宽展”信用修复服务制度》的通知
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不断丰富拓展守信激励在信用修复领域的运用场景,提升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的高效性、便捷性,增强守信经营主体获得感,以信用监管制度建设赋能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太原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2025-04-22478

湖南拟出台新规加强小餐饮、小食品店及食品摊贩管理 公开征求意见
为规范小餐饮、小食品店及食品摊贩经营行为,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起草了《湖南省小餐饮小食品店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和《湖南省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

2025-04-171052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皖市监注〔2025〕1号)
为统一规范全省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2025-04-1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