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小餐饮、小食品店及食品摊贩经营行为,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起草了《湖南省小餐饮小食品店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和《湖南省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
新规主要内容
明确管理范围
小餐饮:固定场所、面积60㎡以下、条件简单的餐饮服务者,需取得《食品小经营许可证》。
小食品店:60㎡以下从事散装或预包装食品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预包装食品需备案,销售食用农产品无需许可。
食品摊贩:在划定区域从事食品销售或现场制售的流动经营者,需向乡镇/街道申请登记证,有效期1年。
简化许可流程
小餐饮、小食品店许可实行“一地一证”,10个工作日内办结,电子证书与纸质证具同等效力。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小食品店可同步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与备案。
强化监管要求
小餐饮需公示加工过程(鼓励“明厨亮灶”),食品摊贩不得销售生食海鲜、散装白酒等高风险食品。
许可信息变更需在10日内申报,经营场所迁址需重新办证。
优化服务措施
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备案信息5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镇街道对食品摊贩登记“当场发证”,并同步推送监管信息至市场监管、城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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