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贵州白酒产业面临诸多新情况、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为共同守护酱香型白酒原产地、主产区声誉,倾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省白酒经营主体发出如下倡议:
一、规范注册申请行为,不申请注册不良影响商标,不傍品牌申请企业字号;
二、规范设计制作行为,不使用涉党涉政涉军语言,不使用“特供”“专供”“内供”包材;
三、规范贴牌定制行为,不以国家机关、政治名人名义定制产品,不定制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
四、规范进货销售行为,不购进标识不清、来路不明、不合理低价的产品,不销售“三无”、侵权、假冒伪劣产品;
五、规范商业营销行为,不发布明令禁止、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广告,不蹭流量、编故事、玩套路,搞无底线营销;
六、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不搞“内卷式”竞争,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5年4月29日
原创|从优思益事件看跨境电商管理
“优思益”事件绝非孤例,那么,通过跨境电商渠道销售的所谓“保健品”,其真实的法律身份和产品定位是什么?相关宣传是否可以不受约束地夸大?产品仅经历境外流转,是否就能想当然适用境外标准?食品伙伴网将围绕这三个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
2026-04-09308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市级特殊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
根据总局、省局2026年特殊食品监管工作安排,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规范特殊食品销售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全市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组织开展监督抽查,采取飞行检查方式进行,强化对重点经营单位的风险排查,巩固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成果,严查重处保健食品领域虚假宣传、坑老骗老、误导消费等违法行为。
2026-04-07504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广州市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7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和《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结合2026年我市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制定本计划。
2026-03-30650
解读《甘肃省2026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6年3月,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6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这份文件为全年全省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工作制定了清晰的“任务书”和“路线图”,体现了从“被动防守”向“主动防控”、从“人海战术”向“智慧监管”的深刻转变。以下是对其核心内容的解读。
2026-03-17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