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
按照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原“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更名为“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兽医参考实验室)”,原“国家兽医专业、区域实验室”更名为“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兽医专业实验室)”,统称为“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兽医实验室)”,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体系。在此基础上,我部对《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管理办法》(农医发〔2005〕5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兽医实验室)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农村部
2026年2月12日
附件: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兽医实验室)管理规定的通知》 农牧发〔2026〕3号
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天津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粮食购销和储备领域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强化政策性粮油库存管理,确保我市地方政府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执法〔2026〕61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26-04-16894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 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宜宾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6 年版)》和《宜宾市 2026 年度市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宜市联合双随机办〔2026〕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026-04-14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