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法规首页 频道列表

佛山出台新规 规范水产品抽检复检全流程

2026-03-17 11:1110020

近日,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再次印发《佛山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复检程序管理规定》(佛农农〔2026〕8 号),进一步规范全市水产品监督抽查与专项执法抽查复检工作,保障养殖户、生产经营主体及检测机构合法权益。

新规明确,被检主体对不合格检测结果有异议,常规检测5个工作日内、快检结果4小时内可申请复检,快检复检不得再用快检方法。复检机构由申请人与原检测机构在市级名录中随机抽取,不得为同一家机构;样品使用留样或备份样品,双方共同确认、共同送样,全程可追溯。

费用实行谁过错谁承担:申请人先行垫付,复检结论与原结果一致由申请人承担,不一致由原检测机构承担,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同时细化受理审查、样品交接、报告出具、结果告知、撤回与视为撤回等全流程时限与文书要求,档案保存不少于2年。

本规定自2026年4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为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清晰、可操作的程序依据。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佛山修订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复检规定
近日,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公告,就《佛山市农业农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复检程序管理规定(2025 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 2025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此次修订旨在适配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复检程序,明确操作流程、责任划分与费用承担等关键事项,保障监管执法的权威性、公平性与执行力。

2025-11-17443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水产养殖过程违规用药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农办渔〔2025〕12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突出问题,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施策,全面治理水产养殖过程违规用药问题,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振养殖水产品消费,增加养殖渔民收入,保障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农业农村部决定在2025年实施水产养殖过程违规用药治理行动。

2025-05-13994

水产品相关法规汇总【2025-04-25 更新】
食品伙伴网对水产品相关法规进行了汇总,水产品相关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基础法律法规,还有海关总署发布的《进境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及有关进口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原农业部和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水产品养殖相关法规等,此外,还有地方发布的《上海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山西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

2025-04-251115

阳江市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规定 (阳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8号))
为了防治水产养殖尾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2025-02-111040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2022年修订版
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科学发展人工养殖,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2-03-29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