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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实施意见 (成办发〔2026〕8号)

2026-04-16 11:317620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工作,以排查促整改、以曝光促震慑、以整治促规范,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提升问题发现能力,强化重点监管,深化专项治理,压实各方责任,防控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健全符合成都实际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为城市发展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聚焦重点强化全链条监管

(一)加强重点环节监管。

1.加强种植养殖监管。压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常态化开展用肥用药检查,严把产地准出关。强化检打联动,严查“三无”投入品、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不执行间隔期休药期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2.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实施食品产业园区“驻点监管”。聚焦重点食品产业园区,常态化派驻监管力量,深入开展驻点检查、风险排查、帮扶指导、专题培训等工作,压实园区管理责任,严防企业“带病生产”。对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等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聚焦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生产过程、标识管理等关键环节,严查撕毁原厂标识、更换包装、篡改生产信息、掺杂掺假等隐蔽性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公安局,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3.加强食品经营监管。督促网络平台经营者设置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严格审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规范主体信息、食品信息刊载公示,加强入网销售行为过程管控。深化无堂食外卖治理,大力纠治场所环境卫生不达标、人员健康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厉打击套证、假地址、盗图入网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商超、餐饮等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责任,严禁制售过期变质、“三无”产品。加强食品寄递、配送和运输全过程监管,督促食品贮存主体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对重点集中供餐场所,每年开展市级部门联合抽查。在学校、医院、养老机构食堂等重点场所全面推进“明厨亮灶”。开学季对学校食堂及食材供应商全覆盖抽检,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全覆盖检查。在农村及城乡接合部,加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经营店和农村集体聚餐日常监管,严查无证经营、使用污染原料、制售“三无”“山寨”食品等行为。在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对肉蛋奶、蔬菜水果和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强化产地溯源,做好合格证明查验,加大农兽药残留抽检频次,严防问题产品流入市场。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二)加强重点时段监管。

4.加强重要展会和大型庆典、经贸等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指导督促举办单位、主办单位制定食品安全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采取场内驻点、场外巡查等方式,加强属地监管,保障活动侧和城市侧食品安全。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5.加强重要节假日食品安全监管。结合春节、劳动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特点,加大节令食品、餐饮单位、销售场所等监督抽检与巡查频次,及时发布消费提示与风险预警,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三)加强重点对象监管。

6.加强高风险企业监管。健全完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级评定办法,综合运用投诉举报、舆情监测、抽检监测等数据,动态调整食品安全信用风险等级(A、B、C、D),对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依法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三、完善问题排查治理机制

(四)提升问题发现能力。

7.强化明察暗访。市食安委成员单位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定期收集掌握基层监管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隐患,建立问题反馈传达机制,向市级主管部门、相关区(市)县反馈有关问题隐患,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区(市)县不定期开展交叉检查,向被检查单位及属地监管部门反馈问题清单,实施限期整改和销号管理。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8.用好“微网实格”。构建基层市场监管人员、社区网格员、食品安全志愿者“三位一体”食品安全微网共治体系,增强对持证主体“明知故犯”和“黑窝点”“黑作坊”逃避监管、隐蔽性违法行为的发现能力和查处效率。聚焦高风险(高频投诉)等企业通过错时生产、夜间经营逃避监管的风险隐患,因企施策,建立食品安全检查、执法、检测“错时监管”工作机制,增强风险问题发现能力,提升监管质效。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9.加强社会监督。完善举报奖励制度,优化“申请—审定—告知—兑付”流程,制定《成都市食品安全违法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公众参与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餐饮服务等全链条监督。完善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内部监督。建立12345热线、网络平台食品安全高频诉求风险预警、分发移交、敦促提醒、提级办理、督促督办、研判分析工作机制,对高频投诉、同一主体月被投诉大于2次等情形,实行提级督办、市区联动、限时反馈。推进重点商圈“你点我检”,推广“移动哨兵随手拍”,鼓励公众参与监管。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10.深化智慧监管。建设“成都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运用大数据、“互联网+AI”技术,实现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风险“画像”,为科学确定检查对象、频次和重点提供支撑;推动建设“阳光车间”“阳光厨房”,实施生产加工、餐饮操作等关键环节24小时在线监控,防控违规添加等隐蔽性违法行为。推行“食品安全一码通”,便利消费者扫码一键投诉、查询处置结果。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五)加强部门协同联动。

11.强化执法震慑。针对生产经营“两超一非”、有毒有害食品和滥用农兽药、污染土壤环境等违法行为,强化全链条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协同办案,依法从严快查。针对进口食品,强化海关与市场监管的信息通报和联防联控。对上级市场监管等部门移交的严重违法违规线索,实施提级办理。强化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遏制行业乱象。强化行纪衔接,对重大案件背后的监管失职、谋取私利等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锦城海关、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12.强化信息公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等公示平台,公开食品安全领域涉案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主动向社会公众曝光。依托信用中国(四川成都)网站,将部门报送的行政处罚等违法违规信息归集至企业名下,纳入成都市企业专项信用报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

13.强化联合惩戒。定期更新联合惩戒目录清单和措施清单,在融资信贷、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依法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让严重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健全食品安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协作机制,依法将涉刑案件相关主体及人员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取限制行业准入等措施,提高违法成本。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

四、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14.压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生产经营者要依法落实内控管理要求,规范记录生产过程和使用投入品,严格执行安全期、休药期规定,产品检测后依法合规上市销售。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15.压实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主体责任。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要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严格进货查验要求,强化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过程控制,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七)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16.严格落实党政同责。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健全完善属地全链条无缝衔接的长效监管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和严惩重处相结合、分段监管和综合协调相结合、专项整治和常态化监管相结合、传统监管手段和现代化监管手段相结合、执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定期分析研判食品安全形势和重大风险,加强源头治理和过程管理,提高监管质效。市食安办每年初向区(市)县食安委主任制发《履职提示函》。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17. 严格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各级食安办动态调配食品安全包保干部,优化包保检查清单,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分层分级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市食安办每季度对包保干部履职情况开展抽查,并强化结果运用。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八)压实部门监管责任。

18.压实部门工作职责。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对照《成都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加强本行业本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督促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健全自律规范与约束机制,加强行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市食安办每年初向市级相关部门发送《工作提示函》,每季度进行重点工作提示,每半年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和随机抽查。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19.压实分片包干责任。按照“一部门一区县”原则建立市级部门食品安全分片包干机制,制定分片包干清单和重点事项检查清单。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23个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分别牵头成立工作组,每季度下沉对口区(市)县开展检查,及时向属地政府、市食安办反馈问题隐患。市食安办汇总分析分片包干覆盖面、检查数、问题发现数等履职情况和工作成效,强化结果运用。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五、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强化工作统筹,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听取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食品安全领域重点工作;市食安委统筹推进专项行动,每月调度工作进展,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强化能力提升,支持食品安全科技创新、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和重点领域风险治理;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配备快速检测设备,提升基层现场监管能力。强化跟踪问效,每季度开展明察暗访,对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区(市)县工作开展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对工作推进滞后的予以督促提醒。强化典型案例曝光,通过成都日报“党报调查”专栏、成都电视台“今晚800”栏目,集中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做好健康饮食科普等宣传引导,为建设世界美食之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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