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东营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监管风险较大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集中执法力量,精准重拳出击,严查相关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查办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利津县某酒水副食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且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2024年4月,根据群众投诉,利津县市场监管局对利津县某酒水副食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 “天朝上品(贵人)酒”和“天朝上品(众)酒”系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现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且当事人进货时未按规定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利津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警告、没收侵权商品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日期:2025-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