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旺季将至,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规范旅游景区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旅游景区食品经营安全的提示,提醒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规范经营行为。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小餐饮、小食杂店登记证,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项目一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经营者义务,文明诚信经营。
强化人员管理。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着装规范整洁,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佩带首饰,留长指甲,染指甲。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严把食材质量。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应进行进货查验。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明来源的食品及原料,严禁采购、存储、加工、烹饪、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加强过程控制。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饭菜要烧熟煮透,配备必要的冷藏冷冻设备设施,豆制品、凉菜等高危易腐食品要低温存放。不准向消费者提供生冷、霉变、变质的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保持场所卫生。就餐场所环境保持卫生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工用具、餐饮具等要彻底清洗,设置专门餐厨带盖垃圾桶,做到渣水分离、垃圾分类存放。
规范明码标价。具有完善的菜单价目表,明确公示菜品名称、规格、价格等,做到标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不得哄抬物价,不得价格欺诈。
抵制餐饮浪费。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抵制餐饮浪费行为,主动提醒顾客理性消费,适量点餐,减少浪费。提供合理分量饭菜,推出“半份半价”“小份适价”等服务方式。推行使用公筷公勺,不设置最低消费、强制消费。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外出消费尽量保存好发票、小票、电子交易记录等有效凭证,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请及时拨打12315或5626315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
日期:2025-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