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长沙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宽严相济,奋力推行“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新模式,既以执法权威筑牢安全底线,又以温情服务激发市场活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纵深推进服务型执法,不断拓展市场监管执法的内涵与外延,现集中曝光十起典型案件。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案例九
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长沙市雨花区某食品百货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及酸价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2024年10月9日,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沙市雨花区某食品百货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及酸价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依法罚没85350元、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对经营者吴某娟作出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2023年9月28日,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显示,长沙市雨花区某食品百货店通过平台店铺销售的龍景翔御廚®黑芝麻油产品酸价项目和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不在注册地址经营。采取电话、短信、联系淘宝客服、向淘宝平台及所在地监管部门发函协查等多种手段,均无法与经营者吴某娟取得联系,导致案件调查一度中止。后经与司法机关联动协作,发现经营者吴某娟通过另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继续在淘宝店铺开展经营活动,恢复案件调查。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和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拒绝、逃避调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四项,作出上述从重处罚决定。
案件评析:
重典才能治乱。本案针对经营者逃避监管、拒绝调查的恶劣情节,依法处以罚款、吊销许可、禁止从业,彰显了以严法惩治违法的震慑效果。
日期:2025-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