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畜禽肉及其相关产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水产品、水果类、糖果制品、鲜蛋、饮料、餐饮食品等17大类食品462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3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乌兰察布市、满洲里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包头市稀土开发区爱尚鲜生活超市销售的韭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包头市青山区练月玲蔬菜店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通辽市科尔沁区向阳大街铭洋海鲜店销售的鲟鱼(淡水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三、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一)满洲里市艳荣摊床销售的花椒粉与干姜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满洲里市胡丘平摊床销售的花椒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乌兰浩特市恩惠福满楼美食店销售的凉拌海蜇丝,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四)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新桦生活超市销售的生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满洲里市张记大名府香油坊分店销售的花椒粉(2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乌兰浩特市喜红城家宴酒店销售的凉拌海蜇丝,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七)满洲里市刘本贵蔬菜摊床销售的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八)满洲里市占雷调料摊床的大料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合格产品信息.xlsx
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2日
日期:2025-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