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并于2024年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现选取一批通过侵权假冒破坏公平竞争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食品领域案例2起,如下:
三、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南京音王派量贩式歌城有限公司销售侵犯“MARTELL”“Hennessy”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洋酒案
2024年4月,根据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意见书,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南京音王派量贩式歌城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通过同行群内发布的低价酒水广告,主动联系名为“洋酒批发”的微信号,多次购进印制有“MARTELL”“Hennessy”注册商标的马爹利名仕、马爹利蓝带、轩尼诗V.S.O.P等洋酒,并在其经营的KTV内进行销售。经鉴定,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为48.52万元。
当事人以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参与市场竞争,其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2024年8月29日,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员会查处天津精粮等公司侵犯“小站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系列案
2024年4月,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员会接举报称,天津精粮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通过广播、微信平台销售假冒中国农业品牌“小站稻”大米,严重侵害地理标志商标权益。经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这是一起涉及生产、加工、仓储、印刷、销售全链条侵权假冒地理标志商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以销售假冒地理标志商品参与市场竞争。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规定对侵权假冒小站稻地理标志商品的3家违法主体予以立案调查。鉴于当事人生产、销售侵权商品涉嫌刑事犯罪,根据相关规定,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
日期:2025-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