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及消费者:
随着夏季气温升高,“外摆”经营模式增添了城市烟火气,丰富了夜间餐饮服务供应方式,但持续高温高湿天气,也为“外摆”餐饮服务增添了食品安全隐患,为促进餐饮服务行业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开展“外摆”活动经营主体及消费者们发出食品安全提示,请查收。
01
主动公示证照
经营者请主动在“外摆”摊点的显眼处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证照复印件,鼓励增设“食品安全提示牌”,标注禁忌食用人群、加工制作时间、购买食品请尽快食用等提示语句;“外摆”经营的从业人员也需持有效健康证,落实每日晨检,操作时规范穿戴工作服、口罩、帽子及手套,不得佩戴首饰、染指甲、蓄长指甲。消费者购买前,请查看主体资质及从业人员健康信息,按需购买,不要盲目跟风。
02
规范加工操作过程
经营者“外摆”制售冷荤类高风险食品,请增设冷藏冷冻设备或使用冰块,控制成品及食品原料储存温度,尽量现制现售,热食类食品设置加温保温设施,确保成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合理规划售卖时段,尽量做到2小时内售完;配备防蝇防尘设施(纱网罩、移动隔离棚等),做好“防尘防蝇防鼠”;涉及现场监管制作食品的,生熟食品分开处理,刀具砧板严格区分,防止交叉污染。
03
确保原料来源可追溯
“外摆”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规范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不采购无合法来源、过期、变质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确保食品及食品原料来源可追溯;采购、使用肉类、水产品,规范冷藏冷冻储存,控制冷藏温度于0-8℃,冷冻温度不高于-12℃;禁止提供生食类水产品,尽量不提供冷加工糕点等高危食品。
04
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每日经营前后彻底清洁消毒操作台及用具,配备带盖垃圾桶,及时清理周边垃圾及餐厨废弃物,避免阳光直射食品及食品原料,保持摊位干燥整洁;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打包盒、打包袋,避免出现交叉污染。消费者购买“外摆”食品如遇疑问或问题,可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热线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我们将第一时间给予回复。
食品安全 你我共护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3日
拟 稿:餐饮监管科
日期:2025-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