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江西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食品添加剂、豆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乳制品、蛋制品、冷冻饮品、糖果制品、食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餐饮食品、蔬菜制品19大类食品共892批次,检出10批次不合格(其中,餐饮食品(复用餐饮具)5批次、食用农产品3批次、酒类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移送相关管理部门。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xlsx
3.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x
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x
5.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x
6.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x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1日
日期:2025-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