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1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42003223号公告,修正「食品及相关产品输入查验办法」。 其修正要点如下:
一、修正产品输入查验之申请作业规定及增订补正规定。(修正条文第三条、第六条及第七条)
二、修正输入产品采逐批查核之范围。(修正条文第十二条)
三、修正绩优厂商优惠措施之条件。(修正条文第十四条)
四、修正查验作业,明定查验作业衍生费用由报验义务人负担。(修正条文第十六条)
五、修正得具结先行放行之条件、应缴纳保证金之条件及方式,以及增订具结先行放行保证金循环使用之规定。(修正条文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一条)
六、修正查验符合及不符合规定之处理作业。(修正条文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
七、配合电子化作业,增订电子送达之法源依据。(修正条文第二十五条)
八、修正本办法之施行日期。(修正条文第二十九条)
卫授食字第1142003223号附件(修正总说明及修正对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