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信息显示,这2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上海市第二食品商店有限责任公司浦北路食品商店销售的无骨鸡腿(腌腊肉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上海圣泰帕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胡萝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常见的广谱性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迅速吸收,并分布于血液和多个器官中,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减缓产品腐败变质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对原辅料管控不足由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引入。
噻虫胺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胡萝卜中噻虫胺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不合格食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备注 |
1 | / | / | 上海市第二食品商店有限责任公司浦北路食品商店 | 上海市徐汇区浦北路938-942(双号)底层部分 | 无骨鸡腿(腌腊肉制品) | 400g/袋 | / | 2025-04-15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0672g/kg║不得使用 | 肉制品 | 产品标称生产企业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核查,对其异议予以认可。 |
2 | / | / | 上海圣泰帕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96号403-01号商铺 | 胡萝卜 | / | / | 2025-05-26(购进日期) | 噻虫胺║0.72 mg/kg║≤0.2 mg/kg | 食用农产品 | “你点我检”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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