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市辖区屡屡出现从事现制现售饮用水进行包装销售的经营者,对该种新型经营模式如何进行有效监管带来了新的困惑,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多次反映此类问题。经过研判,认为市场监管部门除对现制现售水设备产品质量履行监督职责外,同时对无照经营、涉水产品质量、价格收费、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履行查处职责。现制现售饮用水进行再次包装行为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条件的规定,属于食品生产行为,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此举是构建“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风险可防”饮水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一步。
近年来,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对“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但在涉及食品、药品、重要工业品民生领域的监管依然不能放松。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回应市民关切,充分履职,筑牢饮水安全屏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日期:2025-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