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环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典型案例】 晋江市龙湖镇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龙湖镇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一家大型批发公司,代理了全国二十多个大品牌的速冻食品,主要客户为全省的冻品区域代理商。2025年2月,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湖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投诉举报称,该公司经销的一款预包装食品“肉夹包”存在标签违法问题。经查,该款产品除“保质期、食用方法”外,其他标签内容存在均标注错误,同时存在未查验涉案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未按照规范录入一品一码的违法情形。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及罚款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食品经营单位须严格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食品标签真实、合法、清晰。各经营单位应重点自查食品标签信息不全、虚假标注、格式违规等问题,规范经营。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的标签标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购买“三无”产品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市场秩序。
日期:2025-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