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三月三”的临近,为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针对“五色糯米饭”、“艾糍粑”、餐饮食品、肉制品、糕点、饮料、酒类等节日热销食品组织了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23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初检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
本通告结果为初检结论,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无异议。
针对不合格食品,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3.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
日期:2026-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