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为小龙虾消费旺季,不少商家以“99元3斤”“买2斤送1斤”等宣传用语引流揽客。近期,有消费者反映,部分小龙虾套餐存在将配菜、汤汁、调料重量计入重量,未对“3斤虾”是虾肉净重还是“连汤带盒3斤”进行显著说明,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成都市消委会、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PART 01
常见消费陷阱
(一)混淆净重毛重概念。部分外卖商家宣传“3斤小龙虾”,却未在详情页小字备注套餐重量包含配菜、汤汁、调料,刻意误导消费者,将总重与虾肉净重进行混淆,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二)模糊生熟重量标准。线下门店普遍标注“活虾3斤”,却未提前告知消费者食材烹饪缩水情况,以生虾重量宣传、熟虾交付,事后以烹饪损耗为由推诿辩解,误导消费者消费。
(三)低价营销暗藏限制。多款低价特惠套餐设置凑单、限时、限门店等隐形使用条件,宣传优惠难以正常兑现,部分商家还通过抬高配菜、饮品价格变相增收,变相损害消费者权益。
PART 02
消费避坑及维权提示
(一)提前核实消费信息。消费者线上选购时,需仔细查看商品详情,确认标注重量为虾肉“净重”还是连包装、配菜、汤汁、调料在内的套餐总重,优先选择信息公示规范、信誉良好的商家;线下堂食消费,主动向商家确认计量标准,留存沟通记录。
(二)全程留存消费凭证。收取外卖后,及时拍摄订单截图、商品全貌,可单独对虾肉称重并留存视频凭证;堂食消费对重量存疑的,务必现场核验称重,切勿轻信商家口头承诺。
(三)依法依规理性维权。消费过程中如遇商家虚假宣传、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可先行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无果的,凭付款记录、订单截图、称重凭证等证据,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或向属地消委会组织反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PART 03
行业经营郑重提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诚信守法经营,全面、真实、准确公示商品信息,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严禁计量作弊、缺斤短两。
在此,成都市消委会、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告诫各类餐饮经营商家:务必严守经营底线,规范价格标注、计量公示及营销宣传行为,杜绝低价引流、套路营销、重量虚标等违规行为,自觉规范经营秩序,诚信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安全、透明、放心的夏季餐饮消费环境。
日期:2026-0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