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修订覆盖蔬菜、水果、坚果、茶叶、畜禽及乳制品等多类农产品,采取上调、下调、维持限量同步调整的方式。同时明确残留定义差异化规则:植物源性食品及蜂蜜以螺甲螨原药为判定依据;动物源性产品需以代谢物M1与原药总和折算定量,统一残留判定口径。此外新规废止温州蜜柑果肉、枇杷旧分类条目,新增整果统一限量标准,优化品类划分规范。
| 品类 | 修订内容 |
| 果蔬类 | 柑橘、浆果上调限值,部分仁果、坚果下调残留标准 |
| 茶叶香料 | 茶叶、啤酒花等维持原有限量不变 |
| 畜禽产品 | 肉、内脏等残留限值保持稳定 |
| 蜂产品 | 新增蜂蜜专项残留限量要求 |
| 通用规则 | 未列明食品统一执行0.01ppm限量 |
本次修订中,柑橘、蓝莓、其他浆果等上调残留限值;梨、榅桲、杏仁、核桃等坚果类下调标准;番茄、甜椒、茶叶、畜禽肉类及内脏大部分维持原有指标不变。同时完善产品分类表述,废除老旧分类名目,按整果品类重新设定限量,进一步规范农残管控口径。
新规将直接影响对日果蔬、坚果、茶叶、畜禽及蜂产品出口企业,相关生产商需及时对照新版残留限值,调整植保用药及出厂检测项目,适配日本最新食品安全准入要求,降低贸易合规风险。
日期:2026-0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