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省居民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端午节令食品专项抽检,全省抽检粽子、绿豆糕等食品34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检粽子312批次,合格率100%;抽检绿豆糕36批次,合格35批次,合格率97.22%。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食品添加剂超标:杭州市建德市瑞洲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余姚市百香宜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日落黄、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宁波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60617.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260617.xls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7日
日期:2026-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