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核心:从“检出才标”到“用了就标”
此前韩国GMO标识遵循“最终残留原则”——只有最终产品中能检测出转基因DNA或蛋白质,才需要标识。这意味着酱油、食用油、糖类等经过深度加工的产品,即便原料全是转基因作物,也可免于标识。消费者完全无从知晓原料来源。
新规彻底推翻了这一逻辑:只要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经韩国MFDS批准的转基因农水产品(大豆、玉米、棉花、油菜、紫花苜蓿、甜菜共6种)作为原料,无论最终产品中是否残留转基因成分,都必须进行标识。
三类食品率先纳入,分阶段实施
考虑到行业适应能力和设备改造周期,MFDS采取了“分类分步走”的务实策略:
这三类食品的共通点在于,它们都属于高纯度精制加工品,传统检测方法难以捕捉生物残留物,因此也恰恰是此次“完全标识制”改革最需要穿透的灰色地带。
对出口企业的影响:合规门槛升级
韩国GMO完全标识制的实施,将对中国输韩食品企业产生深远影响。我国是韩国调味品等加工食品的重要供应国,以酱油、食用油为代表的输韩产品,未来一旦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转基因原料,即使经过深度精加工、最终产品中不含有可检测的转基因DNA或蛋白质,也必须依法履行GMO标识义务。
这意味着,相关出口企业不能再依赖“检测残留”来规避标识责任,而必须转向对原料采购、批次管理、供应链追溯等环节的全流程把控。食品伙伴网建议输韩企业尽快建立完善的转基因原料使用记录与溯源体系,同时对照韩国最新标识格式及术语要求,提前完成标签设计与审核工作,确保产品在过渡期结束后顺利通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