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4号,印尼政府颁布2026年第40号政府条例,修订2024年第42号政府条例《清真产品保障实施条例》。此次修订的核心是调整清真认证义务的分阶段实施期限,为企业提供更长的过渡时间。修订后的关键安排如下:
一、分阶段实施安排:
中型和大型企业:食品、饮料、屠宰产品和屠宰服务的清真认证义务,分阶段实施期为2019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17日。 食品、饮料和屠宰产品相关服务(屠宰服务除外):清真认证义务自2028年10月18日起实施。 微型和小型企业:食品、饮料、屠宰产品和屠宰服务的清真认证义务,分阶段实施期为2019年10月17日至2028年10月17日。 国外食品、饮料、屠宰产品和屠宰服务:清真认证义务自2028年10月18日起实施,并视清真证书相互认可协议推进情况而定。 健康补充剂:清真认证义务分阶段实施期为2021年10月17日至2028年10月17日。二、其他规定
企业可在分阶段实施期开始前,为食品、饮料、屠宰产品和屠宰服务以外的其他产品申请清真证书。
三、过渡与生效
现有实施条例应调整至与本条例一致。关于进入印尼境内的国外清真产品符合性认定的相关规定予以撤销并宣告无效。本条例于2026年10月14日颁布并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