膏状咸味食品香精(不可直接食用)
配料表:肉类抽提物 食用香料 麦芽糊精 葡萄糖粉 山梨酸钾
用途:休闲食品加工中的增香、赋香。
(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规定使用)
执行标准:GB/T 2640
保质期:6个月(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
注:在贮存期内,量轻度浑浊、沉淀或变色现象,不影响使用效果。
产品型号:110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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