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网信企服
第一商标网
ENGLISH
手机版
二维码
购物车
(
0
)
供应
资讯
招商
公司
百科
法规
SC 查询
标准
搜索
首页
国内
国际
发布
预警
资讯
科技
外讯
产经
会展
产品
供求
企业
会员
检验
S C
销售
招商
品牌
商务
仪器
标准
行业
农牧
配料
添 加 剂
市场
机械
试剂
行业辅助
法规
国家
地方
解读
国外
百科
饮料
休闲
调味
茶饮
生产
种植
养殖
加工
包储
质量
综合
许可
体系
规范
企服网
建站
商标网
专利
首页
>
法规
>
国家法规
关于调整进口大宗商品重量鉴定监管方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9号)
2019-10-18
564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口大宗商品重量鉴定监管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口大宗商品重量鉴定监管方式进行优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现行由海关对进口大宗商品逐批实施重量鉴定调整为海关依企业申请实施;必要时,海关依职权实施。
二、进口大宗商品收货人或者代理人需海关出具重量证书的,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依企业申请实施重量鉴定并出具重量证书;进口大宗商品收货人或者代理人不需要海关出具重量证书的,海关不再实施重量鉴定。
三、进口大宗商品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应如实向海关申报重量,海关对申报情况实施抽查验证。
本公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0月17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大宗商品重量鉴定监管方式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大宗商品重量鉴定监管方式的公告.pdf
标签:
放管服
进口
点赞
0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分享
2
更多
>
同类法规
•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
•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经
•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市场主体
•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续实施连锁餐饮企业
• 江西省食品经营许可新规:打造食品安全新防线
• 《江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政策
• 《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
•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暂停执行《绿色食品产
•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
推荐图文
推荐法规
点击排行
1030
1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绿色储粮技术集成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 (国粮办发〔2025〕130号)
1027
2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 版)的通知 (工信部联科〔2025〕60号)
1022
3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海南全岛和秦皇岛等15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 (国函〔2025〕40号)
1018
4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品质 检验检测业务技术社会化能力验证的函 (农质安(检)函〔2025〕78 号)
1007
5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25〕5号)
995
6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丹麦马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1号)
985
7
农业农村部关于2025年伏休期间专项捕捞和捕捞辅助船配套服务安排的通告 (农业农村部通告〔2025〕1号)
977
8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马来西亚鲜食椰子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78号)
956
9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25〕1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