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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开办+用电报装”“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及《山东省规范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市监注字〔2025〕142号)

   2025-09-08 736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5〕24号)要求,提升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度,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制定了《山东省“企业开办+用电报装”“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附件1)及《山东省规范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实施方案》(附件2)。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市供电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5〕24号)要求,提升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度,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制定了《山东省“企业开办+用电报装”“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附件1)及《山东省规范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实施方案》(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山东省“企业开办+用电报装”“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2.山东省规范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实施方案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2025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山东省“企业开办+用电报装”“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5〕24号)要求,持续提升企业开办(含企业设立和变更登记,下同)便利度,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按照“一件事”思维,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自2025年10月15日起,将企业开办与用电报装进行业务整合,实行联合办理。现制定本方案。

一、实行联合办理。将企业开办与用电报装整合为“一件事”办理,优化企业开办、用电报装业务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依托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窗通”平台),增加用电报装联办事项,企业在办理设立或变更登记时可同步选填用电容量、办电联系人等用电报装信息,实现企业开办与用电报装“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办理”。

二、深化信息共享。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优化“一窗通”平台功能,搭建用电报装联办模块,对接供电业务平台,确保数据互通互认,实现信息共享。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负责简化内部办理流程,将接收到的企业登记和用电需求信息及时推送至企业登记地供电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企业办理用电报装相关业务,并将受理结果及时向“一窗通”平台反馈,做好信息保护工作,确保共享数据仅用于用电报装,不得扩大应用范围。

三、创新供电服务。各级供电公司建立健全业务诉求办理快速响应机制,接收到推送的企业用电报装相关需求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用电报装预受理。主动与企业对接,指导企业补充完善相关报装资料,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用电需求,科学制定合理的供电方案。因地制宜为企业提供用电设计优化、能效诊断等增值服务,切实帮助企业降低用电成本、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四、优化窗口服务。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专窗增加用电报装业务办理事项,全面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提供导办、帮办服务。针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推行登记注册“三建一优”网格化服务,主动对接、靠前指导,助推企业快速准入准营。

各级登记机关与供电公司要按照“权责明确、协同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细化职责,协同推进改革事项。加强沟通联动,常态化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层级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切实提高企业对改革政策的知晓度。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养,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附件2

山东省规范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要求,提升住所(经营场所)(以下简称“住所”)登记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决定深入推进《山东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落实,聚焦住所“客观存在、合法使用”,复制推广泰安市探索应用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地址信息改革试点做法,自2025年10月15日起,在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窗通”平台)增加选择电力地址申报住所功能,以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住所登记改革。现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数据共享应用。借助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标签化非居民用电地址数据优势,依托山东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以接口方式对接“一窗通”平台与“能源互联网营销服务系统”,省市场监管局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相关业务数据共享,通过调用电力基础数据,对用电类别、非居民用电地址及相关字段进行核验,提高申请人申报住所信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二、及时更新地址数据。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对电力用户信息进行归集梳理,明确区分居民用电与非居民用电类别,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一步健全数据实时更新机制,保障经营主体申办住所登记业务能够实时调用、核验最新的电力用户相关信息。

三、简化住所申报材料。申请人在“一窗通”平台输入用电户号、产权人姓名及其证件号码等信息后,平台可自动调取国网电力地址库数据,对申报的住所数据进行智能匹配校验,经产权人确认,登记机关即可采用电力地址信息,无需申请人提交房产证、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简化住所登记。

四、及时充实住所数据。将申请人申报并经核验的住所数据,由“一窗通”平台按“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街(路)-门牌号(楼号、房间号)”标准化格式,及时沉淀充实到全省经营主体标准化地址库,并加强地址库数据的循环利用。各级登记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登记审核,确保住所资源的有序管理和合理利用,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地址库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对重复使用同一地址的申请进行自动提示,进一步规范“一址多照”行为。

各地要高度重视经营主体住所登记规范化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业务培训,确保登记合法规范。各市登记机关应加强与各市供电公司的协作,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问题收集、分析、处理、反馈的闭环机制,统筹解决系统对接、数据安全等问题,及时应对地址修复、核验延迟、数据调用异常等问题,持续提升住所信息登记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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