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茶叶地理标识司法保护的建议》(第0350号)交我们与省农业农村厅分别办理,经过对相关问题进行调研和座谈等工作,结合职能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十四五”期间我省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情况
(一)加强地理标志培育。加强对各州、市申报地理标志产品工作的指导,截至目前,云南省累计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72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60件。“冰岛老寨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公告,“普洱茶”、“保山小咖啡”、“罗平小黄姜”等11个地理标志产品列入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协定地理标志产品,“普洱咖啡”、“龙陵紫皮石斛”等4个地理标志入选国家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
(二)强化地理标志使用管理。立足云南实际,建立完善科学、便利、高效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工作体系和工作规范,继续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工作支撑,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助力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乡村振兴工作。“十四五”期间,共新增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公告备案企业93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增长到810家。
(三)推进地理标志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支持有关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加大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制修订力度,持续健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不断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的“含金量”。“十四五”期间,云南省新增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2个、地方标准13个、团体标准2个。
(四)推进地理标志示范区建设和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有序推进“牟定腐乳”和“保山小粒咖啡”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宣威火腿”和“石屏豆腐”等2个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
(五)强化地理标志行政保护。每年制定印发地理标志保护行动方案,指导全省开展地理标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六)持续开展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制定印发《云南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持续开展地理标志运用工作。构建国家、省、州(市)、县四级联动,共同打造区域品牌商标,促进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截至目前,组织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88个,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101个。
(七)组织地理标志企业和产品宣传推广。成功举办“云南省首届面向南亚东南亚地理标志国际交流活动”。组织地理标志企业参加“南博会”、“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等大型展会。制作《云南地标 富路领航》云南省地理标志公益宣传片,提升云南地理标志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八)健全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业,推动商标、地理标志、茶产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截至2025年3月,云南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备案维权援助工作站共有8家。
二、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持续培育国际知名茶叶品牌”等内容建议的答复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持续加大地理标志和知识产权宣传力度。一是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发布2024年全省含地理标志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二是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云南日报等媒体要闻版专栏发布云南地理标志产品工作开展情况。三是举办第二届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地理标志国际交流活动,邀请国内外知识产权专家共商地理标志合作项目,提升我省地理标志产品知名度。四是持续加大《云南地标 富路领航》云南省地理标志公益宣传片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云南地理标志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关于“由省级有关部门牵头,建立茶产业地理标志保护合作机制”等内容建议的答复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提升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效能。一是加大地理标志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强化知识产权行政、司法和仲裁保护衔接。二是探索建立行政、司法、地理标志产品协会等跨部门保护协作机制,探索构建地理标志多元保护制度。三是持续推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昆明分中心建设,强化培训指导机制,提升海外纠纷应对指导能力。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