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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新规速递|新西兰动物源性产品进口卫生标准草案解读

   2026-07-13 747
核心提示:2026年6月26日,新西兰初级产业部(MPI)发布《供人类使用的特定动物产品进口卫生标准草案》(SPECHUMN.ALL),目前草案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意见征集截止至2026年8月25日下午5时。为便于相关出口企业及时掌握草案要点,食品伙伴网梳理了本次修订的核心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6年6月26日,新西兰初级产业部(MPI)发布《供人类使用的特定动物产品进口卫生标准草案》(SPECHUMN.ALL),目前草案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意见征集截止至2026年8月25日下午5时。为便于相关出口企业及时掌握草案要点,食品伙伴网梳理了本次修订的核心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草案适用范围

1.适用产品:适用于全球各国出口至新西兰的,供人类使用的特定动物产品,包括食品、食品原料、膳食补充剂、人用治疗类产品及化妆品等含动物源成分产品;

2.排除产品:含蜂产品的货品不得依据本草案办理进口;

3.用途限制:依据本草案进口的特定动物产品不得用于动物用途,包括动物饲料以及动物内服、外用等用途。

本草案监管范围不局限于食品及食品原料,膳食补充剂、人用治疗类产品、动物源化妆品均纳入统一监管,相关企业可结合自身产品类型关注相应内容。

二、草案主要修订内容

(一)现有贸易延续

现行依据《特定动物产品进口卫生标准》(SPECPROD.ALL)进口的人类食用或人用治疗类动物源性产品,草案拟继续允许进口,并统一调整至《供人类使用的特定动物产品进口卫生标准草案》(SPECHUMN.ALL)管理。

(二)部分商品划转至全新进口卫生标准

原SPECPROD.ALL中的高度加工胶原蛋白/蛋白制品、非活性动物标本以及其他少量非食用、非人用治疗类产品,草案拟划转至同步公开征求意见的《动物源微生物、生物制品及细胞培养物进口卫生标准草案》(MOBIOCELL.ALL)管理。

(三)新增纳入人用治疗类生物制品

目前依据2022年3月14日版《生物制品进口卫生标准》(BIOLOGIC.ALL)附表3(人用治疗类生物制品)进口的所有商品,草案拟统一纳入SPECHUMN.ALL管理。

(四)新增纳入非反刍动物副产品(用于药品或技术用途)

草案拟将来源于欧盟第3类材料(Category3material)、用于药品或技术用途的马和猪副产品纳入SPECHUMN.ALL管理。

(五)整合多项商品专用进口卫生标准

草案拟将现行13项针对特定国家(地区)和商品制定的进口卫生标准整合至SPECHUMN.ALL统一管理,进一步简化进口准入要求,降低企业合规复杂度,包括:

1.《欧盟食用猪油及精炼动物油脂进口卫生标准》(MEATALIC.EEC)

2.《澳大利亚含动物制品即食预制餐进口卫生标准》(HEAMEAIC.AUS)

3.《加拿大、美国含动物制品即食预制餐进口卫生标准》(HEAMEAIC.SPE)

4.《加拿大、美国猪副产品进口卫生标准》(MEBYPORIC.NAM)

5.《欧盟兔肉进口卫生标准》(MEARABIC.EEC)

6.《澳大利亚骆驼肉及肉制品进口卫生标准》(MEACAMIC.AUS)

7.《美国短吻鳄肉进口卫生标准》(MEAALLIC.USA)

8.《巴布亚新几内亚鳄鱼肉进口卫生标准》(MEACROIC.PNG)

9.《澳大利亚鳄鱼肉制品进口卫生标准》(MEACROIC.AUS)

10.《澳大利亚袋鼠肉进口卫生标准》(MEAKANIC.AUS)

11.《欧盟人食用马肉及肉制品进口卫生标准》(MEAEQUIC.EEC)

12.《指定南美国家、墨西哥待深加工马副产品进口卫生标准》(INEHSPIC.SAM)

13.《加拿大、美国待深加工冷冻马脾进口卫生标准》(INEHSPIC.SPE)

(六)新增产品类别

草案拟新增细胞培养/细胞培育禽类产品(cell cultured/cell cultivated poultry products)、弹性蛋白肽(Elastin peptide)和糖胺聚糖(GAGs)等商品,并明确相应进口要求。

(七)调整胆汁类产品监管要求

草案拟分别规定胆汁衍生物和牛、羊浓缩胆汁的进口要求。其中,胆汁衍生物仅需明确其来源于胆汁即可进口;进口牛、羊浓缩胆汁需随附官方证书,证明产品原料取自经宰前、宰后检验合格的动物,已在100℃条件下热处理不少于5 小时,且在加工企业出运前实施有效的污染防控措施,确保产品在运输前不受污染。

(八)更新胶原蛋白进口要求

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修订后的《陆生动物卫生法典》,草案拟更新胶原蛋白进口要求,明确来源于指定原料并经过规范加工的胶原蛋白属于安全商品,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针对澳大利亚以外国家进口的胶原蛋白,官方证书要求调整为由生产商出具原料来源声明。同时,草案拟新增羊瘙痒病(Scrapie)安全产品相关条款,将来源于绵羊、山羊皮张的胶原蛋白认定为安全商品。

(九)新增食用菌繁殖材料

草案拟将食用菌母种(琼脂或液体培养基中的纯培养物)、食用菌菌种(接种于无菌植物载体中的纯培养物)以及已接种培养基(接种食用菌菌种的无菌植物源培养基产品)纳入SPECHUMN.ALL管理范围。

结语

本次《供人类使用的特定动物产品进口卫生标准(草案)》的制定,是新西兰对人类食用及人用治疗类动物源性产品进口监管体系的一次系统整合。草案通过整合现有进口卫生标准、优化商品分类、扩大适用范围及完善风险管理要求,进一步统一了相关产品的进口管理规则。

建议相关出口企业密切关注草案后续修订进展,结合自身产品情况,提前梳理商品归类,完善原料溯源、生产工艺及相关证明文件,为草案正式实施后的产品准入和合规出口做好准备。食品伙伴网也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并及时与行业分享最新动态。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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