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新修订实施的《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修订印发了《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辽食药监生发〔2017〕23号)自2017年实施以来,在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的修订,原《办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食品小作坊许可管理和行业发展需要,有必要及时修订,为我省食品小作坊许可管理工作提供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的制度保障。
二、修订主要考虑
(一)严守法治底线,做好上位法衔接。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及市场监管总局现行要求开展修订,理顺法规适用逻辑,保障《办法》与上位法、上级规范性文件协调统一,实现我省食品小作坊许可管理有法可依。
(二)坚持严字当头,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结合省内食品小作坊产业发展现状,科学研判食品生产风险,严控高风险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三)提升政务效能,优化市场营商环境。规范许可全流程办理标准,明确许可变更、延续、撤销、注销的适用情形与办理时限;许可分类目录兼顾风险防控与产业发展,助力特色传统产业规范有序经营。
三、《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四十七条。
第一章 总则。明确立法依据、许可制度、工作原则及一坊一证要求,划定目录制定权限,严禁小作坊委托生产、分装食品,规范食品标签管理,厘清各级监管职责。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细化小作坊准入标准、申请材料清单,规范受理流程、办理时限,严禁增设法定外准入条件,落实许可信息公开公示要求。
第三章 审查与决定。明确材料审核、现场核查流程,规范核查人员配置标准及审查办结时限。
第四章 许可证管理。统一许可证有效期、式样、载明信息、编号规则,明确许可证公示悬挂要求。
第五章 许可变更、延续和撤销、注销。列明变更、延续、撤销、注销的具体情形、办理时限及所需材料要求。
第六章 监督检查。明确监管部门工作职责,细化违法违规行为处置方式及监管失职追责要求。
第七章 附则。界定专业术语含义,规定我省办理小作坊生产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划定文件适用范围、解释权限及施行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