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委(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以及有关工作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
对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docx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6年9月24日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委(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以及有关工作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
对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docx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