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体系检查情况的通告

   2021-11-08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科770
核心提示: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5011100087,生产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65号)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布局、人员管理和配方标签管理等18个方面内容共45个检查项目进行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体系检查情况的通告
 
  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5011100087,生产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65号)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布局、人员管理和配方标签管理等18个方面内容共45个检查项目进行了检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体系检查工作规范》(桂市监办发〔2019〕39号)的具体检查和评分规定,发现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在生产场所、设备设施、配方标签管理、原辅料管理制度、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过程管理制度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等7个方面内容共13个检查项目中存在问题,本次体系检查得分85.75分。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和高新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高新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高新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




 
标签: 体系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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